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虚拟电厂 电力市场 电力交易 |
内容要点 | 根据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资源的类别,可分为“电源型”“负荷型”和“混合型”。其中,“电源型”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资源仅为分布式电源,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对外整体呈发电特性;“负荷型”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资源仅为可调负荷,包括工业企业、空调、电动汽车、铁塔基站、充换电设施、用户侧储能等,对外整体呈用电特性;“混合型”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资源包括分布式电源与可调负荷,其外部特性随内部发、用电资源运行情况不断变化。 虚拟电厂运营商按照甘肃虚拟电厂建设相关要求,向省电力公司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发、用电户用电量、负荷大小及特性曲线、可调节容量、接入电源装机容量、储能规模及充放电特性、并网地点、运营机制、聚合运营系统建设方案、网络安全防护方案、拟聚合发/用电户代理协议及预期技术指标等。 省电力公司为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市场管理单位,对虚拟电厂运营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为虚拟电厂运营商与聚合发、用电户提供各类费用结算与收付服务。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11-14 来源: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工信发〔2024〕252号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各售电企业: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4〕138号)工作要求,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强化电力保供,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灵活调节资源,引导虚拟电厂规范化发展,结合甘肃电力市场运行实际,省工信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