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
文件类型 | 调价公告 | 标签 | 燃气企业 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 |
内容要点 | 胶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70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0日起执行。 |
||
关键数字 | 胶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70元/立方米。 |
发布日期:2024-11-25 来源: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胶发改字〔2024〕85号
青岛新奥胶城燃气有限公司,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胶州燃气分公司、胶州泰坤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滨海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供应我市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70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0日起执行。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启动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胶发改字〔2024〕39号)同时废止。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