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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 调频辅助服务 电力辅助服务 |
内容要点 | [交易组织方式]云南调频市场采用集中竞价、边际出清、日前申报和预安排、日内集中统一出清的组织方式。 [交易标的]云南调频市场以发电单元的调频里程为交易标的。 [云南调频市场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市场的衔接]云南调频市场日前预安排、正式出清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市场的衔接按照《南方区域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执行。 [云南调频市场日前预安排与南方区域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的衔接]云南调频市场日前预安排结果作为南方区域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边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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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交易流程]云南调频市场具体交易流程: (一)竞价日 10:00 前,市场运营机构发布运行日调频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时段调频容量需求值、调频里程报价范围、申报调频容量范围、市场申报开始和截止时间以及其他要求等; (二)竞价日 09:00-12:00,市场主体对运行日24小时各时段进行调频容量申报、调频里程价格申报; (三)竞价日 13:00 开始,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前预安排,经安全校核与调整,形成预安排结果; (四)在运行日,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组织正式出清,经安全校核与调整,形成正式出清结果;正式出清应不晚于实际运行时段起始时间点的30分钟前完成。 [市场申报要求]市场主体通过云南调频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申报所属发电单元运行日各时段的调频容量和调频里程价格,以申报截止时间最后一次的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市场主体应对所属发电单元调频里程申报价格设置缺省值,若未设置缺省值则默认为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下限。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是 0.1 元/兆瓦。 |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云南能源监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深化用户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动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结合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结算试运行及市场主体反馈情况,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了《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于9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办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芮凌
电 话:0871-63067871
传 真:0871-63011556
邮 箱:scynb@nea.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23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23年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