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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西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电力 电力市场交易 山西电力市场交易 |
内容要点 | 方案显示,要持续增加电力市场交易规模,2022年山西全省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约1500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约8%。 继续扩大电力市场主体范围,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进一步扩大发用两侧市场主体范围。 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重点任务,提出要做好中长期、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完善虚拟电厂市场运营机制、建立市场规则出台和修订完善机制、加强市场风险防控及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等五项重点任务。同时建立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包括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两部分。 为体现分时价格信号,年度和季度交易总成交电量原则上不超过全年市场化普通用户用电交易电量的60%。该《方案》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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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1-12-21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晋能源电力发〔2021〕601号
各市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及有关发电、售电、用电企业:
为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2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组织工作,省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研究制定了《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组织方案》,经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