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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19-10-10
    文件类型 标准定额 标签 能源 油气输送管道 安全隐患
    内容要点

    检查内容包括:

    (一)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情况。管道企业要对既有、在建铁路沿线与管道近距离平行、交叉情况进行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采取安全整治措施,并建立台账。

    (二)核实相关规范规程执行情况。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核实管道企业与铁路运营单位安全协议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国能油气〔2015〕392号)等相关规范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管道及铁路运营安全。


    关键数字

    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0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监管〔2019〕195号

    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油气管道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好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的高铁(含动车径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全省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的危害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管道“防风险遏事故迎大庆”集中整治行动,摸清我省铁路尤其是高铁(含动车线路)沿线油气管道隐患情况。加强同铁路运营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隐患联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情况。管道企业要对既有、在建铁路沿线与管道近距离平行、交叉情况进行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采取安全整治措施,并建立台账。

    (二)核实相关规范规程执行情况。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核实管道企业与铁路运营单位安全协议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国能油气〔2015〕392号)等相关规范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管道及铁路运营安全。

    三、工作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督促、安全保护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 2019年 11月)。

    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督促油气管道企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沿线与铁路交叉干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各油气管道企业对自查和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并开展隐患评估,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隐患治理责任。2019年11月底前,将清单、评估结果、安全协议签订等情况分别书面报告省能源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

    各油气管道企业根据隐患清单及评估结果,对属于管道企业责任的,要建立隐患整治方案实施整改,企业自身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当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同铁路建设运营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属铁路建设运营单位责任的,要及时联系成都局、昆明局集团公司,做好跟踪配合。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阶段。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已整改隐患完成情况、未整改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覆盖。市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已整改突出隐患完成情况、未整改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覆盖。省能源局将对已整改突出隐患完成情况、未整改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找出工作中的差距,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充分认识管道铁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道和铁路运营安全。

    (二)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要会同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及铁路运营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非法服从合法、后建服从先建、后批服从先批”的原则判定责任,并组织实施整改。

    附件: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高铁(含动车径路)沿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成铁监执法函〔2019〕107号).pdf

    2019年10月10日

    联系人:赵温跃、王楷;联系电话:0851-86891024、86891324;邮箱:565463378@qq.com。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2019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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