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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20-07-06
    文件类型 标准定额 标签 智能煤矿 煤矿安全 煤矿开采
    内容要点

    《暂行办法》包括5个部分,即总则、运维服务体系建设、运维内容及运维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关键数字

    切实发挥煤矿智能化系统减员提效的应用效果,探索专业运行维护机构与煤矿合作发展的新模式,围绕大数据战略行动,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智能化煤矿运维服务保障体系,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运维”的方式破解运维难题,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高效生产。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为规范运维服务,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优化整合运维资源,确保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作取得实效。省能源局印发了《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67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厅发〔2020〕4号)要求,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对《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67号)开展政策解读,形成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0处生产煤矿实施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实施覆盖率达到96%。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成为影响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要素。

    2019年,省能源局及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一是智能化系统涉及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相关设施,专业性强,大多数煤矿现场操作人员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二是部分承建单位售后服务不到位,配备的维护人员不能及时排除故障;三是企业配备的备件不全,零部件发货时间偏长等现象时有发生。以上原因致使智能化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为切实发挥煤矿智能化系统减员提效的应用效果,贵州省能源局探索专业运行维护机构与煤矿合作发展的新模式,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高效生产。省能源局印发了《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6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目标任务

    切实发挥煤矿智能化系统减员提效的应用效果,探索专业运行维护机构与煤矿合作发展的新模式,围绕大数据战略行动,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智能化煤矿运维服务保障体系,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运维”的方式破解运维难题,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高效生产。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包括5个部分,即总则、运维服务体系建设、运维内容及运维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总则

    主要说明《暂行办法》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执行标准。

    (二)运维服务体系建设

    对运维服务体系的建设目的、整体架构、职责分工进行说明。

    一是构建政府指导,煤矿企业履行运行主体责任,专业机构提供运维服务的商业化煤矿智能化运行维护体系,旨在规范运维服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二是设置运维服务中心、区域维护服务站、运维配件库,合理规划运维服务体系架构,明确了架构单元的功能职责与建设原则。三是建设煤矿智能化运维服务平台,打造煤矿智能化建设信息枢纽,明确了运维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四是阐述了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运维服务机构的责任分工。

    (三)运维内容及运维管理

    说明了运维服务、运维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是明确运维服务包括对软件系统、硬件设施的预防性维护和故障性维修,提出了运维服务的内容及原则。二是明确运维平台具有煤矿智能化系统预防性维护的超前预警功能和故障远程诊断功能。三是规定了运维服务机构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四是明确煤矿企业与运维服务机构按商务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了运维服务的监管原则。二是细分了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三是对运维服务中心等运维服务机构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四是指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要求。

    (五)附则

    说明了《暂行办法》的解释归属、调整依据及实施时间。

    四、文件依据

    《暂行办法》主要依据《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8〕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黔府发〔2018〕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号)及《关于加强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20〕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五、主要特点

    《暂行办法》的出台一是构建了由政府指导,煤矿企业履行运行主体责任,专业机构提供运维服务的商业化煤矿智能化运行维护体系,提升了行业治理能力。二是设置运维服务中心、区域维护服务站、运维配件库,合理规划运维服务体系架构,明确了架构单元的功能职责与建设原则。三是建设煤矿智能化运维服务平台,打造煤矿智能化建设信息枢纽,明确了运维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四是阐述了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运维服务机构的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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