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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海上风电 能源企业 核电安全 |
内容要点 | 为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规划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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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原油产量1.9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2万亿千瓦时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 |
发布日期:2018-02-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发规划[201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