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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 营商环境 能源“五大工程” 电力 |
内容要点 | (一)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及时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维护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确认和办事指南维护工作。(法规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落实政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加大政务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公室、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加大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法规处负责,各业务处室配合) (四)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成本”。(电力处负责) (五)完善稳增长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电优先保障清单,通过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重点企业用电需求。(电力处按职能负责) (六)全力优化线上办电功能,加快报装接电速度。推进重点煤炭企业增产增供,优先保障省内电煤需求。(电力处、煤炭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绿电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液流电池、铅碳电池等长时储能项目,降低园区企业实际用电成本,吸引新能源装备、锂电池负极材料等优质负荷项目落户。(电力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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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成本”。 |
发布日期:2023-05-09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法规〔2023〕115号
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省能源局职责,制定了 《吉林省能源局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前沿水平和最佳标准,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筑牢吉林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吉林省能源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