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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煤矿安全 煤矿产能 煤矿企业 |
内容要点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拟对《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进行修改,现征求意见。请各市(州)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企业对《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20日前反馈到省能源局煤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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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可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 |
发布日期:2020-03-16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各市(州)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拟对《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进行修改,现征求意见。请各市(州)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企业对《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20日前反馈到省能源局煤炭处。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可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乔宏伟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65201
电子邮箱:jlnymttj@163.com
吉林省能源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