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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5-11-2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体制改革 输配电价改革 电力交易 |
内容要点 | 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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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经体〔2015〕2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