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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02 |
文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标签 | 华北能源监管局 电力业务许可 电力企业 |
内容要点 |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照监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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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于7月底前按时报送自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7-02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国网北京市、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18年资质管理工作要点,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8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8年华北区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照监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底前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督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切实提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严肃性,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2018年华北区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pdf
(联系电话:010-51968553,邮箱:zzgzhbj@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