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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山东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5-06-29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能源监管 供电监管 通知
    内容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要求,进一步促进供电企业增强供电能力,改进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关键数字

    按照国家能源局247号文件总体部署

    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15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9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供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和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我办制定的《2015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15年6月29日

    2015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要求,进一步促进供电企业增强供电能力,改进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监管导向,以点带面,深入基层企业,着力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实现国家能源局提出的“五个持续,五个保障”工作目标:持续提高供电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上电”;持续提高“两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好电”;持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好用电”;持续整治不合规收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保障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

    二、工作重点

    (一)供电能力和“两率”监管

    监管重点:一是配电网、农网供电能力监管,重点是配电网建设情况、农网改造情况、配网投资在全部电网投资中的占比情况等。二是110kV及以下电网供电能力和运营效率情况调研,重点是2015年度110kV及以下电网投资、建设情况,负荷情况等。三是10kV电网容量开放监管,重点是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电网受限情况、有关措施制定情况等。四是计划停电监管,重点是停电计划制定流程、优化情况、是否执行周停电计划等。五是“两率”指标核查,重点是对“两率”历史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查,拧干“两率”水分。

    (二)供电服务和信息公开监管

    监管重点:一是供电服务问题监管,重点是业扩报装、停限电、电量计量、收费行为、故障抢修、窗口服务等供电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监管。二是重要时段服务监管,重点是重要节假日和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居民供电服务情况。三是户表改造进度情况调研,重点是了解户表改造的计划、资金来源、建设情况等。四是临时用电情况监管,重点是临时用电的申请、建设、使用情况及农村低压临时用电使用管理情况。五是农灌用电情况调研,重点是建设形式、管理形式、收费情况等。六是新能源接入系统服务监管,重点是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接入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等。七是信息公开监管,重点是信息公开机制、公开渠道、群众获知的便利性及是否做到依法公开等。八是欠费停电情况监管,重点是是否按规定提前通知,是否存在垫付电费等情况。九是停电公告监管,重点是计划停电是否提前7日、临时停电是否提前24小时公告,停、限电的是否按照有序用电方案或者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等。

    (三)投诉举报处理和12398公示监管

    监管重点:一是投诉举报有关制度建立情况监管,重点是是否建立了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流程,是否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等。二是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监管,重点是12398、95598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处理情况,客户回访处理满意率情况等。三是投诉举报事项调查,重点是对有关12398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四是12398公示情况监管,重点是是否按照要求对12398热线进行了公示,公示位置是否合理,对部分地区12398热线知晓度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

    (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监管

    监管重点:一是用户受电工程基本情况,重点是高压业扩报装项目、金额,关联企业市场份额、占比情况等。二是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是预防“三指定”的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用户受电工程受理、办理情况。三是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规定一证受理,是否简化资质要求、办理效率等情况。四是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重点是是否存在“三指定”、转包或违法分包、违规收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五是小区配套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复查,重点是问题整改、流程优化、市场开放、资金管理等。

    三、工作方式

    为确保此次供电监管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我办将采取三种方式开展供电监管工作。

    1.通过企业自查摸清各供电企业基本情况。要求各供电企业对照上述工作重点,对本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不讳言、不隐瞒,有效摸清各企业的基本情况。

    2.通过专项监管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通过在济宁、东营、汶上、泗水、广饶、垦利等6个市县公司设置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实施情况专项监管办公室,派专人驻点,对有序用电管理、用户受电工程和居民小区供电、配网建设和“一户一表”改造、供电质量和“两率”管理开展专项监管,充分发挥驻点监管针对性强、能够深入基层的优势,围绕发现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

    3.通过现场检查促进各项供电业务水平提升。通过诊断式现场检查,结合我办日常投诉举报情况,发现日常供电服务、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习惯性、隐蔽性的问题,以查促改,促进各项供电业务水平提升。

    四、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能源局247号文件总体部署,此次供电专项监管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企业自查阶段(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

    要求各供电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自查材料报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公司汇总后报我办。自查报告要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驻点专项监管及现场检查阶段(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我办将根据计划开展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开展情况驻点专项监管,并结合实际情况,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地市供电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单位另行通知。现场检查同时对12398热线标识的公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12398热线投诉举报情况一并调查。

    3.整改处理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我办将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市供电公司及被检查单位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不能马上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期限。

    4.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我办将对部分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驻点监管情况进行总结。3月底,我办将形成《山东省2015年供电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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