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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东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6-12-2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 安全培训机构 通知 |
内容要点 | 各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牢 固树 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9依法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不 断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各培训机构要 切实落实文件要求,规范做好培训组织和服务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国家能源局或山东能源监管办名义组织相关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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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9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国能综安全〔2016〕929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废止《关于公布电力
安全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相关精神及审计署发展统计审计局要求,现将《关于公布电力安全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889、948、985号)予以废止。
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安全培训投入,采取多种形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电力安全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