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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5-04-2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 城市燃气企业 直供工业用户 |
内容要点 | 各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城市燃气企业、直供工业用户: 新疆能源监管办自今年1月起开展新疆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新疆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对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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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21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各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城市燃气企业、直供工业用户:
新疆能源监管办自今年1月起开展新疆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新疆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对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近期国家能源局关于继续做好天然气供需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情况,现将下一阶段天然气供需情况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4月15日-2015年10月15日,各相关单位天然气供需日报暂停报送;2015年10月16日-2016年4月15日,恢复日报工作。
二、为进一步了解新疆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从本月起,每月报送月度报表,在次月5日前报送前一月相关数据(见附件1,附件电子版可从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网站下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月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次月5日17:00,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四、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天然气供需情况报送工作负责人,相关人员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新疆能源监管办。
联 系 人:甘洪亮
联系电话:0991-3631331
传 真:0991-3631331
电子邮箱:ganhongliang@126.com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