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新疆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6-08-10
    文件类型 监管文件 标签 新疆能源监管办 电价 新疆电力
    内容要点

    新疆能监办要求电网企业对2015年和2016年1-6月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情况自查并上报。

    关键数字

    各电网企业应在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

    新疆能监办关于开展2015年和2016年1-6月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0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及所属各地州(市)供电公司、兵团所属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监管工作,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根据2016年能源监管工作的安排,决定开展2015年和2016年1-6月新疆区域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及所属各地州(市)供电公司、兵团所属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2015年和2016年1-6月电价执行情况

    1、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2、优惠电价及其他情况。

    3、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情况。

    (二)2015年和2016年1-6月电费结算情况

    1、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时间、顺序、和支付情况,可再生能源补贴支付、承兑汇票的支付比例,以及承兑汇票在各企业之间的支付是否均衡等情况。

    2、电网企业与自备电厂电费结算情况(含下网电费)。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

    2016年8月10日-8月30日,电网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编制自查报告并上报。

    (二)现场检查阶段

    2016年9月上旬-10月中旬,检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并随机抽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所属各地州(市)供电公司、兵团所属电网企业和地方电网企业部分企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整改阶段

    根据检查情况,编制专项监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电力企业进行整改。

    四、相关要求

    (一)电网企业就检查内容分别按2015年和2016年1-6月两个报告期形成两份自查报告(2015年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情况自查报告的统计口径应与审定后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一致)。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文字报告和报表。通知和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官方网站—能源监管中下载,网址:http://xjb.nea.gov.cn。

    (二)各电网企业应在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报送形式分为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书面文档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经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电子信箱报送,并及时联系新疆能源监管办。

    (三)各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联 系 人:李 敏

    联系电话:0991-2918984   17799199390

    传    真:0991-2918984

    电子邮箱:316864216@qq.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67号中核大厦B座12A层

    邮    编:830011


                                                                                       2016年8月10日

    ××年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情况自查报告报送人员信息表.doc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