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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新疆能源监管办 售电公司 新疆电力 |
内容要点 | 《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协议(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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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于2020年2月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兵团各师电力公司、新疆伊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交易代理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协议(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研提意见,于2020年2月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可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门户网站通知栏下载(网址为http://xjb.nea.gov.cn/)。
联系人:赵星
电 话:0991-2918971/2918972(传真)
电子邮箱:4213255@qq.com
附件:《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代理协议(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