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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6-11-2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发电企业 新疆电网 两个细则 |
内容要点 | 公示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 “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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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调度中心或我办联系。
调度中心联系人:阮睿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联系人:甘洪亮
联系电话: 0991-3631331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