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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新疆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20-09-22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交易 电网企业 电力用户
    内容要点

    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新疆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新疆电力市场成员(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进行信用评价及评定工作。

    信用评价等级执行“三等五级制”,根据评价分值不同分为AAA、AA、A、B、C。其中AAA级表示信用很好,AA级表示信用好,A级表示信用较好,B级表示信用一般,C级表示信用差。

    售电企业信用评定等级达到“AAA”级的评价周期起,履约保函按照缴纳标准下浮40%;售电企业信用评定等级达到“AA”级的评价周期起,履约保函按照缴纳标准下浮20%;售电企业信用评定等级达到“B”级的评价周期起,履约保函按照缴纳标准上浮20%;

    对于信用等级为“B”且评价分值为350分以下的市场成员评定为重点关注市场成员,并建议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对于信用等级为“C”的市场成员评定为严重失信市场成员,并建议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一年内三次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成员可直接评定为严重失信市场成员,并根据失信行为情况建议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


    关键数字

    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交易信用评价及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2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交易信用评价及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新疆电力市场交易信用评价及评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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