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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交易 电网企业 电力用户 |
内容要点 | 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新疆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新疆电力市场成员(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进行信用评价及评定工作。 信用评价等级执行“三等五级制”,根据评价分值不同分为AAA、AA、A、B、C。其中AAA级表示信用很好,AA级表示信用好,A级表示信用较好,B级表示信用一般,C级表示信用差。 售电企业信用评定等级达到“AAA”级的评价周期起,履约保函按照缴纳标准下浮40%;售电企业信用评定等级达到“AA”级的评价周期起,履约保函按照缴纳标准下浮20%;售电企业信用评定等级达到“B”级的评价周期起,履约保函按照缴纳标准上浮20%; 对于信用等级为“B”且评价分值为350分以下的市场成员评定为重点关注市场成员,并建议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对于信用等级为“C”的市场成员评定为严重失信市场成员,并建议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一年内三次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成员可直接评定为严重失信市场成员,并根据失信行为情况建议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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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0-09-22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