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挪威政府发布一份气候政策白皮书,表示力争在2050年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和利用平衡。在京都议定书规定基础上,再承担减少全球10%温室气体排放义务,即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9年基础上减少30%。为实现上述目标,一方面挪威大力减少自身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资助其他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白皮书规定了挪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措施,包括:
1、2009年后,禁止填埋生物降解废物;
2、2009年后,禁止在新建筑物中安装燃油锅炉;
3、利用新技术将燃油锅炉改装成可再生能源锅炉;
4、增加用于推广能效措施的基金,到2012年利用可再生能源金额达到100亿克朗;
5、开发海洋风力资源;
6、增加用于开发减排技术的基金;
7、增加利用生物能源;
8、继续改进公共交通;
9、审核贸易政策中有关运输规定;
10、积极推动国际航空、航海运输领域的气候变化国际议定书。
11、与业界进行对话,商讨对未制定减排计划或免收温室气体排放税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12、要求大城市减少当地排放,特别是道路交通、供暖和废物处理方面。
此外,白皮书规定新投资基金将优先考虑环境、能源、旅游、海洋以及符合政府产业政策行业,并实施鼓励环境友好行为的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