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短期内不会通过碳税、碳定价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9月25日在上海召开的"贸易、气候变化和全球竞争力"国际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研究员表示,限制排放在中国将主要通过有关能效、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政策得到实施。
姜克隽还透露,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正在考虑一项政策建议:让更多的中外城市"结对"--比如天津和墨尔本--促进减排。"我们特别鼓励那些欠发达城市加入其中"。
征收碳税暂不现实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形势日益严峻,气候问题也越来越多地与贸易问题联系在一起。欧洲议会就曾通过决议,要求欧洲委员会考虑对非《京都议定书》成员国的出口品加征关税。布鲁塞尔欧洲政策研究中心董事托马斯·布鲁尔指出,虽然这一动议最终未获实施,但它反映了相当一些国家的担心,即他们的国际竞争水平会受挫于非协议国家的低能源价格。因此碳税等所谓"绿色壁垒"被不断地带入有关国际贸易的讨价还价中。
由于温室气体CO2排放量的增加是导致气候变迁的重要原因,有观点认为,征收碳税可使人们节约能源,减少排放,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丹麦是世界最早征收碳税的国家,在1991年通过征收碳税议案,其税率由高至低分别为:交通事业、住商用电、轻工业、重工业。
但"现在考虑征收碳税是不现实的",姜克隽直截了当地说。据了解,早在2002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和挪威统计局就曾联合做过一个课题:《征收碳税对中国经济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研究表明,征收碳税将使中国经济状况恶化,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将有所下降。"虽然从长远看,征收碳税的负面影响将会不断弱化,但是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征收碳税实施温室气体减排,经济代价十分高昂。"姜克隽说。
他表示,近期内中国限制排放,将主要通过有关能效、可再生能源发展、核能发展的国内政策,以及国内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计划得到实施。事实上,中国在这方面也付出了长期努力。
2004年11月,中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开始实施,预计到2010年节能总量达4亿吨标准煤;2005年中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要求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量15%的能源发展目标;2007年6月,《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出台,中国承诺会严肃完成全部目标。这是发展中国家的第一次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此,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总裁梅林德说"最重要的是采取行动,节能减排不能等待"。
此外,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郭爱军等专家指出,碳税的征收是一柄双刃剑,它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减排量换技术
为了降低排放量,必须获取新的技术。目前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国际上已有好几个实施技术转让的项目。
《京都议定书》第12条创制了"清洁发展机制"(CDM)。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双边项目有相关安排。2003年,中国与美国成立了气候变化工作组,寻求在许多领域的合作研究;2005年中国与欧盟建立了伙伴关系,重点探寻零排放量的煤炭技术,其中第一阶段英国起了主要作用。
毋庸讳言,发展中国家在获取新技术的过程中往往遭遇壁垒,尤其是知识产权。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约翰·巴特教授认为,就技术带来的好处而言(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或是提供发达国家排放信用),对中国采取知识产权壁垒其实没有必要。
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所副所长刘德顺教授指出,发展中国家想要完全以减排信用来换取新技术也不现实。他建议,应该大力发展"技术转让型CDM","减排量信用加上市场,来换取发达国家的技术",刘德顺说。
梅林德向本报表示:"可以避免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这不是不能做到的事情。政府需要意识到,制定较高的环保标准今后会得到高效利用的巨额回报。要对外国投资者提高环保门槛,中国有巨大的市场,政府可以同外国投资者谈判,以市场和廉价劳动力来交换最好的技术。不要担心投资者会走掉,他们总会回来的。最初,他们会拿着好技术来投资,你们提高环保门槛,也许会吓走一部分人,但中国的市场是如此巨大,很多人还会回来,接着磨嘴皮子,你们不要答应。最后,他们会带着最好的技术来中国。印度的新德里走的就是这条路。10年前,那里有两家欧洲和一家日本汽车厂家,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对汽车行业降低环保门槛,慢慢地,当地居民发现患呼吸道疾病、肺癌的比例越来越高,最终居民抗议政府提高环保标准,政府迫于压力制定了汽车排放的国家标准。如今,投资者对印度市场仍然趋之若鹜。"
这一设想得到了诸多与会者的认同。梅林德表示,节能减排最重要的是行动,中国已经开始了可贵的努力,不过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