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大陆在加入“京都议定书”后,2008年起也将承担相应的二氧化碳减排责任,加上国家发改委在“十一五”规划也拟定出节能减排的指标,市场预估,由此衍生的碳金融(carbon finance),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银行贷款等,规模达人民币3000亿元。基于“京都议定书”所形成的减少温室气体框架,目前在欧洲已形成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年交易规模约在600亿欧元左右。根据中国大陆的“十一五”规划,2006年至2010年期间在节能减排的投资总额约达人民币6000亿元以上,若以5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计算,这块市场大饼将有3000亿元的规模。在兴业银行去年与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后,兴业银行就成为大陆首家推出“能效贷款”商品的银行。兴业银行人士称,截至2007年8月底,兴业银行已完成授信审批的项目计有18项,总金额达2.77亿元,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约55.5万公吨,涵盖的项目包括: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炼油厂乙烯处理、生产线余热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压差发电等领域。鉴于这项新业务商机可期,又有助于树立银行的公益形象,继兴业银行之后,据传包括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工行、建行、国开行与招行也开始与IFC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