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问题是全球各国面临的挑战,事关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正确认识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全面看待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所做的努力,对于进一步促进《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有效履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与贡献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所作的承诺,并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政府就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又于2007年成立了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在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进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二,中国政府积极推进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国际合作。为加强对《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有效管理,中国政府发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共批准了1023个项目,其中在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的项目有151个,预计年减排量约91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球年减排量的48%。
第三,中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家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具体目标、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时期指导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行动计划。
二、中国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措施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扎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措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二是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调整种植制度、选育抗逆品种、开发生物技术等适应性措施,进一步增强农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通过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继续开展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措施,保护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治理荒漠化土地,有效改善森林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通过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推行节水措施、提高农田抗旱标准等措施,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适应气候变化的脆弱性;通过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加大对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等措施,使沿海地区抵御气候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进一步提高气候变化公众意识。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决策者对气候变化问题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全球气候变化意识的干部队伍;建立公众和企业界参与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参与和公众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民间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促进社会各界参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