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华电重工发布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与华电新能(温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华电温岭”或“发包人”)签署了《浙江华电温岭石塘200MW滩涂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96,734.51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告显示,本合同为PC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包括除项目监理、勘察设计等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海上施工手续办理、设备材料采购、卸货、倒运、保管、建安施工、调试、试验、验收、质保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协调、配合工作。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据悉,华电温岭为华电(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华电浙江新能)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新能”),华电新能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华电重工表示,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华电温岭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