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重庆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包括:将混合动力汽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部门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混合动力汽车;鼓励行业集团用户采购混合动力汽车。在地方财政配套方面,未来两年重庆市将出资2000万元支持示范运行中的运行补贴,通过重点推广油电混合动力、气电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实现2010底推广应用混合动力汽车1000辆的目标。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重庆市成立了以童小平副市长为组长的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并确立长安汽车、重庆市科委、重庆市交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事务管理局等示范推进核心单位,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挥,调动各个职能部门。
重庆市将以国家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行为契机,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调动骨干生产企业的积极性;通过机制创新,探索多种资本介入推广运行的新模式;加强示范运行管理,科学、合理进行示范推广,为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和汽车产业的升级换代作贡献,寻求汽车产业与城市和谐发展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