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宣布,订立具法律约力谅解备忘录,向景懋收购景懋光电78.93%权益,现金代价9.73亿新台币(2.32亿元),另外,景懋将应用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以每股2.92元认购阳光能源合共7892.41万股新股,占扩大後股本4.44%,认购价较昨日收市价每股2.91元溢价0.34%。
景懋光电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生产标准光伏模件、设计及安装太阳能板模件,以及建筑一体化光伏以供应欧洲及台湾市场。
阳光能源指,於完成收购後,景懋光电将成为公司之附属公司,并将使公司能在中国及海外发展光伏业的下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