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能源资源及其利用现状
我国的能源资源虽然丰富。但按人口计算的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据世界能源会议和其他有关资料,我国人均占有煤炭经济可采储量(101t)为世界平均量(222t)的46%;人均占有可开发水电量(1955kWh)为世界平均量(2423kWh)的81%;人均占有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量的6.8%;人均占有天然气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量的1.5%。
我国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率低下,尚存在巨大的节能潜力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极为有限的能源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我国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约为33%,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先进水平高40%。这说明我国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结构方面还比较粗放,存在着巨大的节能潜力。不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单纯依靠加大能源建设力度的办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
能源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燃煤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造成严重的酸雨污染;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大大提高。目前,能源生产和利用技术落后仍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以二氧化硫排放为例,2002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1927万t,90%是燃煤造成的。由于二氧化硫排放大大超过环境自净能力,我国已有约1/3的国土受到酸雨污染。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未来能源发展如何与环境保护协调,兼顾经济性和清洁性的双重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我国能源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各种能源之间的关系,要“以煤炭为主体,以电力为中心,降低石油消费。加快天然气和新能源的发展”从总体上看,21世纪世界能源的需求量仍将继续增长,但能源开发结构无疑会由石油主导型向多元共进型转变,可再生能源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20年,煤炭占世界一次能源的比重达28.1%,将超过石油(26.9%),重新成为第一能源。煤多油少是我国能源赋存结构的基本特点,我国煤炭储量丰富,在常规能源中,煤炭资源占90%以上。目前已标明的煤炭保有储量超过1万亿t,可采储量在1100亿t以上。解决石油储量不足和燃料油供给问题,要立足于从煤炭液化技术找出路。根据目前国际石油价格和我国石油进口增加的新形势,应当进一步抓紧发展煤制油产业的有关工作,从而使我国油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建立在主要依靠国内生产的基础之上。此外,对煤炭加工、煤炭高效燃烧及先进发电、煤炭燃烧污染控制与废弃物处理等洁净煤技术领域,也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快推广。加快我国电力的发展仍是当务之急。一次电力(核电、水电、风电)的开发在一次能源的供需平衡,减少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以及提高能源系统效率等诸方面都有重要作用,是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供应安全性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积极推动核电、水电、风电以及太阳能等多种发电方式的发展,使其在未来占据我国能源发展的中心位置。我国应适当降低对石油进口的依赖,降低石油消费,加快天然气和新能源的发展。如果将能源优质化作为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主攻方向,那么天然气开发应作为我国一次能源开发的重点。应强调将煤气层的开发利用作为天然气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把国内天然气输配管线网系统的建设作为国家支持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内容,尽快形成全国的天然气供应体系,这是我国未来一二十年中能否大规模利用天然气的关键前提。在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全世界的能源消费中,已占22%左右。当今欧洲、日本等国家都已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选择。我国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经验,积极大力推进永,风、太阳能等多种发电形式,把利用生物能源作为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予以发展,逐渐降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
能源可持续发展要以“提高效率、保护环境、保障供给、持续发展”为基本依据要提高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要坚持开发节约并举,确立节能首要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把环境容量以及小康社会对环境的要求作为我国能源决策的重要决策基础。在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环境约束对能源战略和能源供应技术产生的影响十分显著,许多情况下环境因素比资源因素所起的作用更具决定性。我国能源引起的环境污染治理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并将制约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因此,必须正确处理能源和环境的关系,实施保护环境的能源发展战略。要为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未来数年内我国将面临严峻的能源问题,我国的能源发展战略只能是一种结构多元、全面发展的战略。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借鉴国外解决能源问题的有益经验,通过有效的宏观政策引导,建立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消耗的机制,加快能源技术进步,加强能源管理,妥善解决能源供给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以保障我国现代建设的能源需求。持续发展是指要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施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使能源的发展与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协调,能源发展对环境的改变在环境的承载极限之内,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能源增长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以不影响长远的持续发展为前提,把建立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置于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的中心位置,协调好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快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步伐,为实观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首先要放宽和完善能源市场准入条件。要在确保国家能源总体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让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应对各种能源领域里的挑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要在建立完善和有效的现代监管制度的前提下,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打破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放松经济性管制,加强社会性管制,将现行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为经济性备案、社会性管制,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能源管理新体制。同时,要加快国有能源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变当前国有能源企业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等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跨地区、跨部门和跨所有制的上下游一体化整合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要建立合理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要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合理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结构,要改革现行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制方式。对具有垄断特征的能源产品,要实行合理有效的价格管制,并以市场的可接受程度做为价格管制的主要依据;通过税收政策、环保折价、价格管制等措施,形成各种能源产品之间的合理的比价关系,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建立科学地保护低收入群体和保证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价格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方法为辅的能源价格宏观调控体系。第三,要构建新的能源监管体制。应按照“政监分离”的原则,做到依法监管、依规监管。国家要按照“政监分离”的原则,实行以战略管理为核心的能源监管体制。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政府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而是把权限交给市场和投资者。政府的职能由行政管制转变到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众利益和环境保护等上面来,其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改革现行的能源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政策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能源领域;对一些能源资源引入公开拍卖或招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