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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细则难解市场命题

日期:2007-05-22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刘丽琴

能源财经

2007
05/2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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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品油批发 细则难解 市场命题

     继2006年底商务部颁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之后,时隔三个多月的2007年3月23日,“两个办法”的实施细则《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颁布,让欲进军该领域的外资和民企有了较为明晰的路径。

  商务部表示,两个《指引手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方便企业成品油经营资质的申请、变更及参加年度检查。

  指引性细则

  专家表示,“两个指引手册”的出台,使《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更具有了可操作性。根据指引手册,国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始向相应的商务部门提交经营申请,这些企业进入原油和成品油经营市场有了明确的“日程表”。

  根据指引手册,申请原油销售、仓储或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再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在规定的工作日期限内,商务部应对符合《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经营许可。

  对于已经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但尚不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条件要求的企业,商务部出台的指引手册则规定了2006年度年检的特别要求。

  特别要求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中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及仓储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中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分别要求企业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8个月内和6个月完成整改。

  所有的整改通知书将在2007年4月底前递交给企业,而所有的整改工作预计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国内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申请很快会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此举将打破原有成品油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的格局,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批发市场的竞争中来,形成油源来源多元化、市场主体多样化的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竞争格局。

  效果不明显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无论跨国石油公司还是民营油企,对两大管理办法和细则的出台大都持观望态度,真正申请经营许可的少。

  该负责人分析,这是因为目前国际油价高企,而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造成了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倒挂,因此,对上述两类企业而言,如上下游产业链条尚不完整,则很难做到利润互补。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副会长、河北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齐放对观望说法表示赞同。但究其原因,齐放认为,自从1998年国家石油市场体制改革以后,民营企业几乎没有得到大的发展。而现在市场放开之后,民营企业想要满足所有的条件并不太容易。

  而在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条件中引起关注最多的,就是“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和“全资或控股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

  据介绍,目前,河北省只有不超过五家企业能达到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但这些企业原本就拥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而商务部所规定的3000万元注册资金,一般的民营销售企业需要两三年才能达到。至于自有或控股油库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各省对油库的布点、选址、规模都有专门的规划,民营销售企业想要新建油库也面临很多困难。

  齐放还表示,民营企业没有那么高的积极性,另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油源。“没有油,进入市场做什么?”齐放说。“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这一条件并不容易达到。

  按照商务部规定,自有炼厂的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汽柴油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就可以达到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要求的“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这些企业达到其他条件就可以获得批发资质。

  对此,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公开表示,按照条件,山东绝大多数地方炼油企业已经具备申请资格,国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后便可以进行申请,从而疏通成品油批发经营渠道。

  然而,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渠道能否真正畅通,还要取决于国家是否仍然控制进口原油的流向。齐放说,据他所知,目前正儿八经建炼油厂到处都是阻力,山东地方炼厂很多都是打擦边球,以沥青项目、焦化项目的名目出现的。山东一些地方国有企业,虽然能得到一定的原油配额,但也只是九牛一毛。

  油源无法保证持续、稳定的供应,拥有批发资质也将形同虚设。上下游的市场化程度不一致,这不仅是民营企业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也是外资企业一直持观望的原因。

  市场化道路

  相比之下,被媒体形容为“默默无闻”的中海油却开始大展拳脚。

  2006年,中海油控股收购了上海星城石油公司,获得了20余个加油站和容积为1.66万立方米的油库。有媒体认为,这一收购使中海油轻松达到10000立方米成品油库的要求,似乎成品油批发资质的这一条件专为中海油“量身定做”。

  中海油新闻发言人刘俊山告诉记者,实际上中海油一直在做着延伸产业链的各种准备,现在只是恰好达到了国家的要求,可以进入成品油批发市场。“这是我们一直希望实现的事情。”刘俊山感叹道。

  刘俊山说,作为销售收入达到1200多亿元的第三大石油公司,中海油非常高兴看到细则的出台,会努力满足条件去申请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下游销售业务一直是中海油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很大的痛处。近年来,中海油一直在积极准备进入石油下游市场,这将对中海油一体化石油公司的建立形成有效的补充和延伸。2008年,中海油在广东惠州的1200万吨炼油项目也将建成投产。

  刘俊山表示,目前中海油在下游的发展还很“惭愧”。他说,在上海通过收购上海星城公司而控股的20多家加油站和一万多立方米的油库,规模仅相当于目前中国石化地级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但他表示:“中海油还会继续努力下去,拓展下游业务。”

  专家指出,只要有一家企业进入原本集中批发的成品油批发市场,就打破了原有的两大集团相对垄断的格局,带来市场格局的变化。

  但要更多的企业进入到批发市场这个大舞台中来,齐放认为,要解决两个关键的问题:一是管理体制的问题,一是市场化的问题。

  齐放说,目前来看,放开市场只是商务部发布的各项文件上的表述。2007年,民营企业的生存状况没有多大改变,没有油源是致命的。齐放强调说,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石油市场,没有石油交易场所,现有交易都是指令性的、计划性的。他承认,石油行业竞争性市场的真正来到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各种配套体制的出台。“推动石油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仍是当务之急。”齐放说。

  链接

  《指引手册》部分内容

  1.对民营油企直接拿油设置18个月的过渡期,18个月后达到资质要求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商务部将全部对其发放《成品油批发许可证》,不再经过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的批发环节,未达到此要求的则坚决予以关停。

  2.国内企业投资成品油批发经营应该具备必须达到10000立方米的单库库容,而不是将所有的库容加到一起。

  3.成品油仓储批发企业可以在本地注册,异地设置油库,但仍必须在一省范围内。

  4.成品油批发零售品种将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原来的汽油、煤油和柴油,还包括同类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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