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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
关于征集调整肥城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
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气量为260(含)立方米以下,由每立方米2.7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7元。 …
年用量在100万立方 (含)-300 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05元;年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0元;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5元。 …
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自2024年10月21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10月21日起,郑州市区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疏导后的价格计算燃气费用。 …
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2.9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按照1:1.3的差率相应调整。 …
绩溪县2024年10月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1203元/立方米。 …
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基数相应增加54立方米。 …
本次联动只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联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纳入联动范围。 …
联动周期价格联动调整额未达到0.1元/立方米,未达到启动条件。CNG销售价格继续按照上一周期价格执行,即CNG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 …
按2023年合肥市居民户均月用气量(16立方米)测算,联动调整后每户每月增加用气支出4.8元,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增加每月2立方米免费用量,基本弥补价格调整对其用气成本影响。 …
通知指出,第一阶梯为216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216-336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价格调整为3.8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超过33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调整为4.73元/立方米。 …
公告指出,本办法仅适用于因上游天然气出厂基准门站价格调整而形成的单一供气成本推动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 …
通知指出,合肥市市区、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执行统一销售价格,有省内短输费用的巢湖市、庐江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制定。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3.89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89元。 …
普通用户,按户年用气量分三个阶梯,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基数相应增加54立方米。 …
自2020年1月起,黟县居民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8元/立方米。 …
2024年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为2.42元/立方米。 …
经测算,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需平均提高0.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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