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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提出统一联动上调0.309元/立方米。 …
1、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仍按照3.48元/㎥执行。 …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通过自治区内短途管道供应土默特右旗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价格2.304元/立方米不作调整继续执行,第二阶梯2.76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456元/立方米。 …
2024年采暖季,鄂托克前旗管道供应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继续按2.880元/立方米(含税)执行,其他相关天然气价格政策按自治区规定执行。 …
根据上游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核定2024年非供暖季潍坊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05元/立方米。 …
统一联动上调0.309元/立方米。部分城市燃气企业无法同步同向全额传导的涨价因素,在下一调整周期进行清算,统筹考虑。 …
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宜兴市实际,宜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09元/立方米。 …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调整为2.04元/m3;根据阶梯气价政策规定,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按照与第一档气价的1:1.2和1:1.5比例确定的原则,将第二档、第三档气价分别调整为2.45元/m3和3.06元/m3。 …
鹿寨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实行阶梯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价格为3.95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为4.74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为5.925元/立方米。 …
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6立方米/月及以下部分用户,销售价格由2.61元/立方米调整为3.06元/立方米。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3.89元/立方米,下浮不限。对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的优惠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
对家庭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每档年用气量增加60立方米。用户应持法定有效证件到燃气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审核确认后次月执行。 …
以一个供暖期为结算周期(当年11月-次年3月),第一档用气量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一档用气价格;第二档用气量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二档用气价格。 …
长治发改委发布关于顺价调整长治市市辖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提出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执行标准为2.97元/立方米。 …
此次居民气价由原4.3元/立方米调至4.6元/立方米,调整0.3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6.98%。按照目前我市市区居民月户均用气10立方米测算,每月约增加居民用气支出3元。 …
市区(三元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4.6元/立方米执行,未足额调整部分在下个调整周期累加或冲抵。 …
以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
关于征集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
关于征集调整肥城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
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气量为260(含)立方米以下,由每立方米2.7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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