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9月2日发布《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设置申报及出清价格上下限以防范市场操纵。规则提出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虚拟电厂等)与传统主体享有平等地位,独立储能按充放电时段分别参与交易。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新型主体,要求统一标准开展注册、交易及结算。虚拟电厂等可聚合电力用户、储能等资源形成单元参与交易,绿电交易需带曲线签约并分时段结算。意见反馈截止10月3日,规则适用于全国电力中长期市场管理,同步废止2020年及2024年相关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