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商业零售企业电价
安徽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明确商业零售企业电价政策的函》,自2019年1月1日起,安徽省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计费方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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