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水环境区域补偿
8月27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区域补偿情况。2020年全市范围内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总额为2398.02万元,与2017年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全面推行初年补偿资金过亿元相比,总金额降幅达五分之四 …
为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动全省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从2017年起,吉林省开展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根据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完 …
2月7日,天津市环保局对《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进行解读,强调生态补偿是用经济手段激励各区止水的环境政策,促进上下游各区联防联控解决水污染问题。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 …
中国水网从天津市政府网站了解到,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依据天津市环保局发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月度评价及排名结果,对各区人民政府实施财政奖补或扣 …
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试行。此项工作由北京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 …
近日,盐城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2015年度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3316.15万元,该补偿资金将全部用于地方水环境保护。水质不达标,上游赔钱给下游;水质达标了,下游补偿给上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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