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通知,沙钢集团于2015年2月16日与境内自然人李非文、刘振光、黄李厚、李强、王继满、朱峥、刘本忠、燕卫民、金洁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沙钢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8,837,572股(占公司总股本1,576,265,552股的55.12%),上述自然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自然人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关联关系。沙钢股份将于2015年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