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涉疫污水
涉疫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相关单位产生的污水,应采用加氯消毒、臭氧消毒、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等方式加强杀菌消毒,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各项指标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 …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污水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近段时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全面部署、迅速行动,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强化涉疫污水安全处置,扛牢涉疫污水执法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