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煤炭价格调控
6月15日至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能源一处会同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价格监测中心一行到陕西省榆林市开展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实施效果调研。6月15日,调研组一行深入神木市燕家塔站台、红柳林 …
3月6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有记者提问:去年以来,国际能源供需形势严峻 …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能源集团、物产中大集团、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煤炭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经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明确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 …
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销售价格的合理区间。为抓好政策落地实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组织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就 …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 …
解读之一:7省区明确煤炭中长期和现货价格合理区间截至5月9日,除秦皇岛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区(内蒙古分蒙东、蒙西两个区域)明确了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具体水平见下表 …
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例如, …
近期,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了港口、出矿环节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合理区间。对于港口、出矿环节以外,在车板、到厂等环节销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港口价 …
签好煤炭中长期合同是稳定煤炭供需双方利益关系、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煤炭中长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年及以上,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需双方签订期限更长的购销合同。煤炭供需双方可在国家 …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下,山西、陕西、内蒙古等重点省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当地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 …
截至5月9日,除秦皇岛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区(内蒙古分蒙东、蒙西两个区域)明确了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具体水平见下表: …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以下称303号文)和2022年4号公告,明确于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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