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煤炭资源市场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精神,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配置面临的市场需求、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厅字〔2017〕12号)精神,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配置面临的市场需求、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 …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决定对煤炭矿业权实行市场化方式出让,加快清理处置煤炭矿业权,并明确了煤炭矿业权出让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 内政发〔2018〕2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意见》提出,矿业权人首期应向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低于矿业权出让总收益的20%,其余部 …
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下发并开始施行。该意见旨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市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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