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在国家耕地、林地保护制度的大前提下,各地出台的光伏用地的政策倾向也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鼓励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占用的区域外选址建设,鼓励结合石漠化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充分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来建设光伏项目;另一类为从严管控光伏项目用地,严格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