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配额收回功能
使用配额收回功能时,从 A 重点排放单位收回的配额可发放给 B 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收缴功能时,收缴的 A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只可退还给 A 重点排放单位或者注销。 …
具体流程如下:① 省级发起管理员提交收回申请:点击“业务管理—配额管理—收回管理—省级配额收回—新增”,输入配额收回对象、数量等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后,配额收回申 …
忘记密码
还没有国际能源网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