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为贯彻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有序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保障城镇天然气平稳供应,结合近年来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变化新特点和本市实际情况,经征求有关部门、企业意见,反复论证, …
各县发展改革委,各燃气经营企业:《蚌埠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宣传解读。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 …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699号)相关规定,测算出全州非居民管道天然气联动额为0.69元/立方米,上调非居民用气销 …
三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11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非供暖季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三门 …
根据省市县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精神要求,三门县发改委就《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2021〕6号)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向我局反 …
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采暖季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1〕67号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台州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省发展 …
石家庄发改委宣布,自4月1日至6月30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2.86元/m。 …
东莞市从2014年1月15日起,已建立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与购气成本同向联动机制,规定当综合购气成本累计变化超过0.1元/立方米(不含税)且调整间隔时间超过6个月时,可启动联动机制同向调 …
东莞市发改局综合考虑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情况,于即日起启动联动降低全市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其中,分销价格每立方米由原3.10元调整为2.94元,公用性质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原3.65元调整为3. …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我局定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在顺景花园酒店11楼会议室(地址: …
为深入贯彻省委《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理顺管道天然气各环节价格,促进我市管道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天然气市场价格情 …
1月19日上午,兰溪市召开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座谈会。发改、经信、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金梭纺织、新百姓人家等12家天然气使用企业单位代表,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参加了此次座谈。因气源 …
据厦门日报报道 从9月1日起,厦门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从现行的3.49元/立方米下调为3.44元/立方米(车用除外),这是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自8月1日以来二度下调。需要提醒的是,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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