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如今一年多过去了,备受各方期待的实施细则是否出台?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是否顺利?人们在等待这些问题的答案。
“由于国家的重视和政策的支持,‘十一五’期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猛,‘十二五’将是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黄金时代。”5月20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赵明在第十四届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论坛上表示。
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猛
赵明用“发展迅猛”这4个字概括了“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统计数字显示,节能服务产业的产值从2003年的10亿余元增长到2010年的800亿余元,节能服务产业EPC(设计、采购、施工)投资从2003年的不足1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00亿余元,节能服务综合投资2010年已经超过450亿元。
在赵明看来,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呈现出了新动态:一是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跨国公司从关注节能服务产业,到投身于节能服务产业,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二是大型国有企业开始涉足节能服务领域。这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用能企业和能源生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和市场化的节能机制,在为本企业提供能效服务的同时,也为本行业的其他企业提供了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三是节能设备制造商踊跃进入节能服务产业。节能设备制造商利用新的产品销售模式,在把自己的设备产品销售出去的同时,也把节能服务作为增值项提供给了用户。
政策助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意见》出台后的一年时间里,各项实施细则纷纷出台。2010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发;2010年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正式下发;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家的重视和政策支持,特别是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明显提速。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就没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赵明说。
“十二五”期间机遇与挑战并存
《意见》指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赵明表示,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节能服务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赵明同时指出,“十二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速度过快,导致节能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和节能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十二五”期间,一方面,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继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做好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和节能服务产业市场规范工作。
“我们希望节能服务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不希望因为体系不完善和市场不规范,该产业健康发展受到影响。”赵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