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其重要性我们还没有完全领悟。随着人口增加,发展中国家经济高速增长,全球能源需求也在快速增长。
国际能源机构(IEA)估计,2030年的全球能源需求将比现在高50%。然而,全球仍在依赖的化石燃料是有限的,而且远非环境友好型能源。现在,我们必需对开发可行的替代能源予以认真思考。就能源及相关问题(气候变化和贫困,仅列举其二)采取协调政治行动的必要性从未像现在这么迫切。然而,目前还没有一个全球性的能源机构,让世界各国能够就正在涌现的、可能为数众多的问题达成共同解决方案。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简称:欧佩克)只有13个成员国,从生产国的角度出发,专门处理石油事务。IEA则代表着来自消费国角度的经合组织(OECD) 27个成员国。仅51个国家(几乎全部来自欧洲和亚洲)签署了《能源宪章条约》(Energy Charter Treaty),而且该条约的关注重点局限于贸易、运输与争端解决等问题。联合国的协调机制——联合国能源机制(UN-Energy)成立仅4年。它有20个成员机构,由此可知联合国的能源活动是多么分散。联合国能源机制既无预算,也无职权,是一个性质温和、供讨论和交流信息的论坛。
那么,世界真的需要再设一个国际组织。一个全球性能源组织将补充、而非取代目前已经活跃在能源领域的机构。它将带来至关重要的政府间视角,瞄准那些不能完全由市场力量解决的问题,如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的作用,以及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创新解决方法。
一个全球能源组织能够提供对全球能源供求状况的权威评估,将目前分散而不完整的能源数据纳入统一的口径。它能够促进合适的能源技术在穷国的普及,就安全、可靠、具有环境友好特点的最优能源组合为穷国提供客观建议。
这样一个机构能够制定出全球性机制,确保危急情况下的能源供应,帮助各国管理其能源服务,甚至在发生战争或自然灾害后暂时代为管理。另外,它可以协调和资助研发活动,尤其是能够顾及能源贫乏的国家,此类国家的要求经常为商业研发所忽视。
现在已不可否认的是,必须采取联合行动,针对正在逼近的能源危机,制定出长远对策。很难想象,没有一个专业性的多国机构,如何能够达成这一目的。这样的机构可能需要全球能源协定的支持,有权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制定兼顾富国和穷国的政策及惯例。我们必须在危机转化为灾难之前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