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光行动 点亮世界
第三届浙江光伏与储能产业大会及出海经验分享会

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政策 » 中国能源政策 » 能源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5-04-20    来源:上网电价

能源资讯中心

2015
04/20
12:04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资讯

关键词: 上网电价 商业用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发改价格【2015】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下同),各省(区、市)平均调价标准和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见附件一。

二、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

三、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各省(区、市)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调价标准见附件一。

四、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江西、贵州和新疆实行商业用电和普通工业用电同价。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原则上保持稳定,适当减少电力用户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优惠价差较大的地方,分两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价优惠。

五、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送、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部分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二。

六、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附件一规定的平均调价标准,制定和下发本省(区、市)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具体方案,并报我委备案。

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八、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

九、电价调整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甄别并及时公布企业名单,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规范煤炭建设和生产秩序。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遵守年度订货合同,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

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第三届浙江光伏与储能产业大会及出海经验分享会
【国际能源网】20周年庆系列走访活动—智能碳行
能课堂—能源链从业者的数字化学习提升平台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

    扫码关注
    光伏头条
    扫码关注
    风电头条

    客服微信400-8256-198客服微信
    信息举报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