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6年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3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安全管理,有效防止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东北监管局于近期对区域内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8月15日-8月18日,该局首先对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丹东电厂和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开展了检查。对两家单位在超低排放改造管理中好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现场督查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了监管意见:一是要求以上两家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整改,并在指定日期内上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要求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安全考核力度,严格查处现场各类违章行为。坚决防范起重作业伤害、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求建立超低排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的长效机制,各参建单位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整个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下一阶段,东北监管局还将对其他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