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电力业务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审改办 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受理场所管理办法》及《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评价办法》等四个文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docx
附件二: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服务规范.docx
附件三: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受理场所管理办法.docx
附件四: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评价办法.docx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