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安全督查小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福州平潭220kV娘宫变电站工程开展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督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重点督查了平潭220kV娘宫变电站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尽职履责情况。查阅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旁站记录及工程分包管理等文件资料。现场督查了该工程主控综合楼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主控综合楼专业分包队伍不具备施工脚手架搭设资质,违规搭设的主控综合楼施工脚手架不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问题,及时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要求各参建到位举一反三,督促整改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