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79个项目,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详见附件)。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扩围至459家。
8月26日,为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河北、吉林、新疆(含兵团)等19个省市确定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79个项目,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工作,2021~2022年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即将出台,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可以根据出台后电价开展经济性评价和风险评估之后再行启动。
据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扩围至459家。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