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金牛化工股份股权过户登记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三十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签署股份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以4.33元/股(含增值税)的价格收购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持有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136,036,065股、占金牛化工总股本 20.00%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款总计589,036,161.45 元(含增值税),由公司全部以现金支付。
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本次交易事宜已全部完成。
本次交易事宜完成后,公司持有金牛化工245,267,074股股份,占金牛化工总股本的36.05%,成为金牛化工的控股股东,因公司为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金牛化工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