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5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大力促进城区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起步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优先开发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深化低碳试点,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严禁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加快供热系统改造升级,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新建居住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64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