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管理机构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1〕76号
核电标准化是支撑我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核电标准化管理,经研究,对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管理机构作出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管理机构由中核集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以下简称核工业标准化所)调整为中国核电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核电中心)。
二、请核电中心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9〕3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1〕9号)有关要求,配合国家能源局做好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请核电中心、核工业标准化所加强衔接配合,履职尽责,组织调动核电行业标准化各有关单位积极性,加快推进自主核电标准体系建设。
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请及时报我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