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显示,近期,湖南发改委收到多地关于“全额上网”的小型地面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并网等事项咨询和违规行为的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分布式光伏发展重点为屋顶光伏,部分小型地面光伏电站以分布式光伏名义备案和建设,存在争抢土地资源和消纳空间、项目“化整为零”逃避集中监管等乱象,影响全省光伏项目统筹管理。
通知表示,“全额上网”模式的小型地面光伏项目不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要求,应按普通地面电站管理,需统筹纳入全省建设方案并按管理权限由发改委备案后方可建设。对于发文之日以后违规备案的项目,电网公司不予并网。
文件还要求,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湖南各市州、县(市、区)暂停未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全额上网”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对于发文之日以后违规备案的项目,电网公司不予并网。
另外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全面梳理已备案项目情况并填报附表,于6月9日前反馈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对于违法企业和市县将在后续建设方案优化调整、试点示范申报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公告如下: